法定程序
IVA 個人自願安排
適合有穩定收入、但無法按原定條件償還債務的人。 程序較長,換來的是對所有債權人的約束力。
- 須經法院與債權人會議
- 通過後對所有相關債權人有約束力
- 紀錄登記於破產管理署名冊,公眾可查
基礎知識
IVA 不是債務重組公司提供的產品,而是《破產條例》下的一項法定程序。理解這一點,是判斷之後所有說法是否可信的起點。
你提出一份還款建議,交由債權人會議表決;達到法定門檻並獲通過後, 這份協議便對所有相關債權人產生約束力 —— 你按協議還款, 而無須進入破產程序。
整個過程中,有一位獨立的代名人負責審視你的建議、 向法院提交文件、召開並主持債權人會議,以及監督協議的履行。
這是一個經常被說錯的地方,值得單獨說明。
《破產條例》容許破產管理署署長, 或法院認為具備適當經驗及資格的人出任代名人。 坊間常說「法例規定必須由執業會計師出任」,那是把實務慣例說成了法定要求。
實務上代名人幾乎都由執業會計師擔任,原因不難理解:程序涉及大量財務分析、 還款能力評估,以及向法院與債權人提交的專業報告,這些本來就是會計師的專業範圍。 「慣例如此」與「法律如此」是兩件事,但對你的實際影響不大 —— 真正要看的,是那位代名人有沒有處理同類個案的實際經驗。
于立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IVA 代名服務。 這項工作由本事務所的執業會計師團隊處理, 包括審視還款建議、向法院提交文件、召開並主持債權人會議, 以及監督協議生效後的履行。
我們不會在網站上列出處理過的個案宗數或成功率。 這一類數字若沒有可核實的基礎,寫出來只是修辭; 而 IVA 的結果取決於你的實際財務狀況與債權人的取態, 別人的數字對你沒有參考價值。你可以問的,是我們在與你情況相近的 個案上做過甚麼、遇到過甚麼困難。
法定程序
適合有穩定收入、但無法按原定條件償還債務的人。 程序較長,換來的是對所有債權人的約束力。
非法定安排
程序較簡單,公開程度較低。但只要有一間財務機構不接受, 相關的追討仍會繼續。
最後手段
限制最多,但在某些情況下確實是唯一可行的選擇。 不應純粹因為它「聽起來較差」而排除。
個人自願安排會登記於破產管理署備存的名冊,公眾可以查閱。 這一點常被略過不提,但它對當事人的影響可能比還款本身更深遠 —— 尤其是在需要申報財務狀況的場合。
協議一旦生效,你必須按約定的金額與期數還款。 這意味著在整個還款期內,可動用的收入會減少。 訂立建議書時若把數字訂得太進取,最可能的結果是中途斷供, 而斷供的後果往往比原本的困境更難處理。
沒有穩定收入、債務種類特殊、或有正在進行的訴訟, 都可能令 IVA 不是最合適的選項。判斷這件事需要看過實際情況, 而不是單憑幾條網上問題。